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概况 1、职业名称: 电子商务师 2、职业定义: 利用hr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技术从事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人员。 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等级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等级三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等级二级)、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等级一级)。 4、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常温。 5、职业能力特征 非常重要重要一般 学习能力 表达能力 计算能力 空间感 形体知觉 色觉 手指灵活性 手臂灵活性 动作协调性 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7、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全日制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电子商务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助理电子商务师不少于230标准学时;电子商务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电子商务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 (1)培训电子商务员、助理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本专业高级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 (2)培训高级电子商务师的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本专业高级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2年以上。 培训场地设备 (1)标准教室(具有多媒体投影设备和上网条件)或网上教育系统;用于理论知识培训; (2)具有hr网络系统教学设备和软件的实验室;用于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