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官史一定要定期考核,按他们的政绩好坏提拔或者降职;
二、严格限制大臣子弟靠父亲的关系得官;
三、改革科举制度;
四、慎重选择任用地方长官。
还有几条是提倡农桑,减轻劳役,加强军备,严格法令等等。
宋仁宗正在改革的兴头上,看了范仲淹的方案,立刻批准在全国推行这十条改革措施。历史上把这次改革称为“庆历新政”(“庆历”是宋仁宗的年号)。
范仲淹为了推行新政,先跟韩琦、富弼(音b�)等大臣审查分派到各路(路是宋朝行政区划的名称)担任监司(监察官)的人选。有一次,范仲淹在官署里审查一份监司的名单,发现有贪赃枉法行为的人员,就提起笔来把名字勾去,准备撤换。在他旁边的富弼看了心里不忍,就对范仲淹说:“范公呀,你这笔一勾,可害得一家子哭鼻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