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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练习剖析及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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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月11日 共有 1407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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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冲刺考点强化练习:刑法篇刑法及解析一、选择题1、D解析:局长乙某交给甲某8000元钱,并没有受到精神强制。故甲某不成立敲诈勒索罪。包庇罪是向司法机关做假证明包庇罪犯,甲某不符合其行为特征。举报信不属于国家秘密,所以C选项错误。2、C。某甲的行为不违反法律,索要自己的合理的劳动报酬,不是受贿。3、ABCD4、ABCD。解析:体现出刑罚的轻重与刑事责任相适应方面的内容。5、A。解析:(犯罪地确认、属地原则适用,《刑法》第6条)第一,中国船舶上的犯罪就认为是在中国境内的犯罪。另外,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就认为犯罪地发生在中国,因此,适用的根据是属地原则。在这个里面,涉及到犯罪地的确认(结果发生在中国船舶上的也认为在中国的犯罪)和属地原则的适用确立了我国刑法对这个案件在空间上的效力。6、D解析:注意四个管辖原则在适用上各有各的适用对象,并且在适用上是有次序的。7、A解析:时间效力的一般规则是从旧兼从轻。其中特别注意跨法的犯罪,所谓“跨法”是指犯罪行为由1997年9月30日以前发生连续或者持续到1997年9月30日以后。最典型的是纂江彩虹桥垮塌案,桥是1997年9月30日前建立起来的,玩忽职守、渎职行为已经发生了,但桥的垮塌发生在刑法生效以后,结果适用的是新法,新法处理玩忽职守、渎职比旧法重许多。最高检有个司法解释说,跨法的犯罪行为,如果新旧法都认为是犯罪的适用新法,即使新法处罚为重也不例外。在案例中发现时间的要注意四个问题,即追诉时效、责任年龄、累犯、刑法的溯及力。这个案件涉及到行为性质的认定:是挪用还是贪污侵占,区别的要点在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践中很常见,截留货款,不交,但账是销不掉的,对账能够查出来,因此,对于这种情况原则上认为账是挂在那儿的,所以性质认为是挪用。还有个麻烦的问题是属于挪用公款还是挪用资金,这个直接涉及到法律适用问题,按照新刑法,不论是贪污还是挪用公款罪主体的范围相当广,包括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比如说某国有公司的业务员向各批发零售商发货收取货款这种人也认为属于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算作贪污或挪用公款的主体,所以适用新法定性为挪用公款。如果适用旧法,大家可能知道,1994年《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决定》规定职务侵占或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不论公司、企业的性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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