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hr辅导用书指定教材,共三本,按照hr前三卷的考试内容进行编排。原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司考官方教材。后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后,取消了指定教材的称谓,但是,作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唯一司考专用教材,其指定教材的地位仍然是毋庸质疑的。因此,作为考生,也应当对其有足够的重视。当某些教材或者复习资料对某个观点存在争议时,我们应当以辅导用书的观点为准。当然,三大本中的内容是相当丰富的,不少内容似乎对于hr的作用并不是很大,我们在复习时也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民间教材,比如万国编写的系列讲座。此类教材的特点是重点突出、高度归纳,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可以省去很多概括知识点的精力。我认为在复习的时候可以将其与司法部的辅导用书穿插起来使用,效果会好一些。休眠法条,一方面是因为其重要性相对次要,另一方面,是因为一些法条不具有可考性。这也体现了重者恒重的定律。诉讼法不丢分,我们也可以以此作为自己的复习目标,真正做到抓大放小、有的放矢。
第三梯队:包括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宪法、知识产权法和司法制度及法律职业道德。这部分内容庞杂、法条冗多,而理论性相对较弱。对于这部分内容,可以只看重点法条,并且,从经验来看,掌握重点法条已经足够。这些法律中有很多法条是不具有可考性的。比如《环境保护法》中只有第10、11、41、42条四条可能作为考查对象,因此,在复习时,只需掌握这四条内容就可以了。如此,可以少走不少弯路。
第四梯队:包括法理学、法制史、三国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这部分内容本身没有法条,而三国法部分的国际条约也没有必要去看,其实也不可能有精力去掌握国际条约的内容。因此,对于第四梯队只看教材即可
09年hr如何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