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常英:民事诉讼法考指南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549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是历年hr的重点内容之一,与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其分值约75分左右,考题分布在卷三和卷四中,既有客观题,也有主观题。 总结历年考试,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命题有以下几个特点: 重点突出。法典和司法解释一直是hr的重点。法典是指民诉法、仲裁法和海事特别程序法,条文有477条。司法解释主要有《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意见》、《经济审判中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规定》、《关于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规定》、《关于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共709条。合计1186条。hr的试题有相当数量都是在法典和司法解释的条文中直接命题,或者可以从法典和司法解释的条文中找到答案,比如:2004年hr单选题中民诉法和仲裁法共16分,其中11分来自法典和司法解释。 考点集中。民诉法和仲裁法虽然条文很多,内容庞杂,但考点相对集中。民诉法的考点集中在管辖、当事人和代理人、证据、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执行程序几个部分。仲裁法的考点集中在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仲裁协议、仲裁组织、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和撤销上。试题中涉及这些考点的分值占民诉法和仲裁法总分值的70%以上。 近几年的试题有加强理论考查的趋势。比如2002年考了诉讼标的,2003年考了诉的要素,2004年考了诉的种类。这些理论问题是民诉法和仲裁法的法典和司法解释没有的。 试题的综合性越来越大。比如2004年民诉法部分考了可以申请复议的裁定和决定,还考了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的共同点。这些内容往往涉及几章,需要归纳总结。 根据命题的上述特点,考生在复习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必须通读教材,明确到底都有哪些知识点。通读教材时,先不要争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重要和不重要的都要过一遍,以应付那些比较偏的或者法条中没有规定的问题。 反复阅读,理解和记忆法条。法条是考查的重点,分值又那么高,所以法条是必须看和记忆的。另外,法条光看和背还不行,要吃透它,懂得为什么这么规定,内涵是什么。 注意各知识点的相互比较。比如,就民诉法部分而言,要注意二审和再审的比较;判决、裁定和决定的比较;第三人和共同诉讼的比较;国内民事诉讼和涉外民事诉讼的比较等。通过比较,能够更扎实的掌握各种知识,应付各种灵活性的试题。 注意新的司法解释。今年法规汇编收了2004年8月出台的《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应该是今年考查的一个内容。这个司法解释共24条,要全面看。除此之外,2004年里最高法院还出台了《关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关于拍卖、变卖的规定》,也要适当看看。 注意研习历年真题。真题是我们找重点、查考点的资料库,是我们研究命题规律的重要依据,因此考生应当重视对历年真题的研习。

 

相关新闻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2)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5)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4)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1)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2)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1)
哪些产品受产品质量法的保护(3)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自己的想法续
自己的想法
自己的经历
法律讲座
律师思维模式及举列子
做律师的收获
像律师那样思考
自己的看法
拜师的方法
律师守则三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