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恶意抢注域名一审被判侵权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821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因恶意抢注网络域名,上海盛银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被市二中院一审判决,停止使用sunyard.cn域名。成立于1996年的信雅达公司是浙江一家从事软件技术开发及咨询的知名企业。该公司注册的“信雅达SUNYARD”商标,曾先后被评为杭州市和浙江省着名商标。该公司同时为“SUNYARD”商标的注册人。2004年3月,信雅达公司在另案中与北京圣约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协议约定,由圣约达公司将网络域名sun-yard.com.cn无偿转让给信雅达公司使用,该域名注册于1999年4月。2003年6月30日,上海盛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注册了sunyard.cn域名,该域名相对应的网站上显示:上海盛银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网站正在建设中。由于该域名的主要部分与信雅达公司的注册商标以及域名主要部分相同。为此,信雅达公司以盛银公司恶意注册sunyard.cn域名,构成对信雅达公司的不正当竞争为由,一纸诉状将盛银公司告到市二中院。针对信雅达公司的指控,盛银公司认为,信雅达公司无权对sun-yard.com.cn域名主张权利,因为信雅达公司2004年才受让取得该域名,而盛银公司先于信雅达公司注册使用系争域名,不存在主观恶意。且网站尚未制作完成,使用范围仅局限于企业邮箱和名片上的注标,并未通过该域名进行过电子商务交易。因此,既不可能造成公众对域名的误认,也不构成侵权。经审理,法院认为,虽然信雅达公司于2004年才受让取得sun-yard.com.cn域名,但该域名早在1999年4月就已由信雅达公司依法注册,对该域名的保护应从其注册之日起算。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新闻

考证~有好东西推介啦~
关于资格考证学习资料众筹的通知
“证券投资分析”考试心得体会与建议
考试心得分享
成功没有捷径,努力才是王道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六部分 参考法规目录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五部分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四部分 证券投资分析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三部分 证券交易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二部分 证券发行与承销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我国首部电子银行法近期出台 加强风险控制
雅虎被诉传播虐待儿童图片 遭索赔千万美元
金融资料频传遭窃 电子商务市场损失巨大
BSA欲在华开辟反盗版新路 打击教育两手兼施
北京拟修正电信霸王条款 对用户停机须提前告知
界定网络盗版
企业屡遭域名注册商骚扰 CN域名是否要保护
美高院判P2P公司为盗版负责
‘克隆网站’频现 银行推出安全证书克敌
Google在美遭到起诉 网络广告涉嫌点击诈骗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