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是一个系统的概念:实体安全、软件安全、数据安全、运行安全衡量hr的指标是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hr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1、传统立法的调整2、安全法律体系的完善3、人事及组织管理制度4、人员培训及道德教育hr犯罪的特点:1、犯罪主体的智能性2、hr及网络犯罪的隐藏性3、hr及网络犯罪的超地域性4、hr及网络犯罪法律规范的滞后性5、hr及网络犯罪的高黑数6、犯罪手段的多样性7、犯罪后果严重性1973年瑞典率先在世界上制定第一部含有hr犯罪处罚内容的《瑞典国家数据保护法》德国颁布《多媒体法》,是世界上第一个对互联网络应用与行为规范提出法律约束的国家。我国有关惩治hr及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分为三类:1、hr法律2、行政法规3、部门规章我国有关hr及网络安全立法的特点:1、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是我国网络安全法律体系中的主体,其中尤以部门规章居多。2、我国对hr及网络安全行政监管的法律制度侧重于维护广大上网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保障网络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3、注重吸收网络技术与应用先进国家有关法规的科学规定,合理设置包括网络服务商在内的网络主体的义务机制,并且体现了我国网络环境与hr技术发展应用阶段的特点。对hr信息系统的犯罪主要包括五种类型:1、非法侵入hr系统罪2、破坏hr信息系统功能罪3、破坏hr数据和应用程序罪4、故意制作、传播破坏性hr程序罪5、擅自中断hr网络或通信服务的行为完善hr及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措施:1、正确处理刑法与其他法律形式的关系2、利用国际刑法体系解决网络上的外国人犯罪问题3、加大对互联网犯罪的刑法理论研究4、均衡法律管制与网络自由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