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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分类真题及解析多选题4
作者:未知 申领版权
2011年03月10日 共有 1497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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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2003-1-55)甲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因出现法定情形被暂停上市。下列哪些表述符合暂停上市的规定?
    A.甲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
    B.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C.甲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行为
    D.甲公司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的规定履行义务
    【答案】ACD
    【考点】暂停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法定条件
    【详解】本题考查暂停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法定条件。修订后的《证券法》第60条规定:“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三)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所以ACD为应选项。
    
    32. (2003-1-56)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证券交易限制情形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发行人所持股票,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董事、经理、监事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本公司股票
    C.持有一个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股东,其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
    D.公司绝对控股的股东,其股票于购入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答案】AB
    【考点】法律对证券交易的限制
    【详解】本题考查法律对证券交易的限制。原《公司法》第147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但新修订的《公司法》142条已对此作了修改,即:“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另新修订的《证券法》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本题设有正确答案。
    
    
    33.(2004-1-62)某县审计局4月20日开会决定对该县国有企业A进行审计,22日该审计局的一名审计人员先期到达A企业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发现A企业与该县另一企业B之间的一笔购销木材合同存在疑点,遂决定到B企业进行调查。4月29日,该审计局的两名审计人员来到B企业,并向B企业的负责人口头说明了自己的身份,要求其提供与A企业木材购销合同的相关情况。该审计局的上述审计活动中,哪些不符合关于审计程序的法律规定?
    A.实施审计前未组成审计组
    B.实施审计前未向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C.实施审计3日前未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D.审计人员进行调查时,未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答案】ACD
    【考点】审计程序
    【详解】我国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都要接受审计监督。但是,审计机关在进行审计支前、审计过程中都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保证审计过程的公平和公正。根据《审计法》第37条: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38条: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本题中所述的审计机关的行为中.ACD三项违背了这些规定,故应选。而B项符合我国审计原则,即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的规定矛盾,因而是错误选项。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34.(2004-1-63)甲从国外低价购得一项未获当地政府批准销售的专利产品“近视治疗仪”。甲将产品样品和技术资料提交给我国X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产品检验机构。该机构未作任何检验,按照甲书写的文稿出具了该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随后,该市退休医师协会的秘书长乙又以该协会的名义出具了该产品的质量保证书。该产品投入市场后,连续造成多起青少年因使用该产品致眼睛严重受损的事件。现除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外,受害者还可以采用哪些民事补救方法?
    A.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要求该卫生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要求该检验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要求该退休医师协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ACD
    【考点】产品侵权责任的承担
    【详解】本题是关于产品侵权的责任承担主体问题。产品侵权是指生产者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存在缺陷,并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侵权行为。同时,由于有些产品需要经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的检验和认证才能销售,因此,这些机构为严格履行检验和认证义务的,也可能成为赔偿主体,并对消费者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57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
    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违反本法第21条第2款的规定,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的,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吊销其认证资格。另外,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如果对不合格的产品质量做出承诺和保证,并造成消费者损失的,也构成连带赔偿责任的主体。根据第58条,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据此,ACD正确。
    
    35.(2004-1-64)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且逾期未改正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限制资产转让
    B.限制分配红利
    C.责令暂停部分业务
    D.促成机构重组
    【答案】ABC
    【考点】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管理措施
    【详解】银行业监督管理是促进我国银行业发展,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的重要措施,监管职责包括制定规章、规则,审查、批准等,其中,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且逾期未改正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采取惩治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7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入_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二)限制分配己红利和其他收入;(三)限制资产转让(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后,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搬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经验收,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前款规定的有关措施。选项ABC符合规定。而机构重组是在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法等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是采取的一种措施,不适用于本题所述情形。因此D项不应选。
    
    36.(2004-1-65)某商业银行发放的下列贷款,哪些应计入不良贷款?
    A.甲公司的一笔流动资金贷款于本周到期,现银行同意其延展还款期1个月
    B.乙公司的一笔房地产项目贷款于2005年6月到期,2004年7月该项目因资金短缺而停建
    C.丙公司的一笔委托贷款于2005年9月到期,2004年7月该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D.丁公司的一笔拖欠多年的固定资产贷款,现已按规定以呆账准备金予以冲销
    【答案】BC
    【考点】不良贷款的范围
    【详解】我国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贷款作出专门规定,包括要求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实行严格审查,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等,虽然商业银行贷款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但也有可能发生收不回贷款的情形。按照《贷款通则》第34条规定:不良贷款系指呆账贷款、呆滞贷款、逾期贷款。呆账贷款,系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列为呆账的贷款。呆滞贷款,系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超过规定年限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账贷款)。逾期贷款,系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根据该规定,逾期的不良贷款必须是超过延展期仍不能归还的贷款,选项A中的延展期未到,不属于不良贷款。选项D的固定资产贷款,因已按规定以果账准备金予以冲销,也不得列为不良贷款,正确答案应当是BC。
    
    37.(2004-1-66)下列哪些属于法律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A.发行人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转让其所持股票
    B.公司董事、经理、监事在任职期间转让本公司股票
    C.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买卖该种股票
    D.为上市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在该文件公开后5日内买卖该公司股票
    【答案】ABCD
    【考点】法律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详解】关于证券交易的禁止行为,修订前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分别作出规定。旧《公司法》第147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旧《证券法》第39条:。“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除前款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正确答案是ABCD。
    注意:《公司法》和《证券法》已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第142条、《证券法》第47条的规定,本题AB两项不完全属于法律禁止的证券法交易行为,故只应选C、D两项。
    
    38.(2004-1-67)甲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以自有的流光大厦作为抵押,贷款8000万元。双方办理抵押手续后,银行发放了贷款。现甲公司在流光大厦的土地上新建一幢溢彩楼。有关本案中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的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不履行债务时,银行有权将流光大厦单独拍卖,并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B.甲公司在流光大厦的土地上新建的溢彩楼不是抵押财产
    C.甲公司不按期还款时,银行可以将流光大厦和溢彩楼一同拍卖,但只能由流光大厦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D.溢彩楼是在建工程,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设置抵押,也不得拍卖转让
    【答案】BC
    【考点】房地产抵押的效力
    【详解】关于以尚未建成的不动产即在建工程抵押设定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7条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因此,选项D错误。至于不动产抵押权的实现,《担保法》第55条规定:“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选项BC与该规定相符合。另外,由于我国实行“房随地走”的规定,因此,以建筑物抵押的,建筑物占用范围的土地应当一同抵押。根据《担保法》第36条,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选项A只强调单独将流光大厦抵押是错误的
    
    
    38.(2005-1-66)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工作时间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制度
    B.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2日
    C.用人单位不能实行法定工作时间,需要实行其他工作时间的,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
    D.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而且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
    【答案】ACD
    【考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详解】根据《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4l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由此可知,正确答案为A、C、D。
    
    39.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又规定企业职工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定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有联系又有区别。下列关于两者异同点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签订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是单个劳动者,而是代表全体劳动者的工会
    B.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C.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是要式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但备案、鉴证或公证都不是订立合同的必要条件
    D.根据特别优于普通的原则,个人劳动合同的效力优先于集体合同的效力
    【答案】AB
    【考点】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异同
    【详解】在我国,集体合同有如下特征:(1)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的团体组织——企事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2)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必须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能发生法律效力;(3)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效力,其效力及于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会和全体职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
    
    40.  (2005-1-68)下列关于拍卖和招标的区别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在应用于货物买卖的场合,拍卖用于出售货物,招标用于采购货物
    B.在合同法上,拍卖行为属于要约,招标行为属于要约邀请
    C.拍卖人和招标人的性质都是交易中介人
    D.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在落槌之前能够随时了解其他竞买人的报价;在招标
    
    过程中,投标人在开标之前不得了解其他投标人的报价
    【答案】BC    
    【考点】拍卖和招标的区别
    【详解】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招标是指招标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实现公布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人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中标人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拍卖公告和招标公告都属于要约邀请。拍卖人是委托人与竞买人的交易中介人,招标人是指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他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根据竞买程序的规定,由拍卖师开叫价,竞买人叫价,随后其他竞买人轮番应价;而在招标过程中,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在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在此之前,投标文件由招标人签收保存,不得开启。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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