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99-3-60)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业务人员与委托人的下列约定,哪些为证券法所禁止?
A.受托人随时提供对指定股票的分析预测,并按委托人指示买进或卖出
B.受托人优先获取委托人将要公开的经营信息,并人依据咨询意见进行投资交易所得利润中提取10%作为奖金
D.受托人对于委托人根据咨询意见进行投资交易所受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C
【考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禁止行为
【详解】《证券法》第171条规定:“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三)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四)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_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具有中立性质,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不得直接从事证券交易业务。据此B和C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为应选项。对于委托人根据咨询意见进行投资交易所受的损失,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作为受托人只是提供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咨询服务,是否采纳由委托人决定,因此受托人对于委托人根据咨询意见进行投资交易所受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D项符合法律规定。
2.(1999-3-62)SW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l00万股。以下是证券交易所发生的四起买卖SW股票的事件,其中哪些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
A.甲于6月8日10时,在持有该股票3万股的情况下,购进1万股。同日15时,再次购进5000股
B.乙于6月8日11时,在持有该股票3.5万股的情况下,购进1.5万股。次日9时卖出1万股
C.丙于6月8日14时,在持有该股票4万股的情况下,购进1万股。6月10日16时,购进5000股
D.丁于6月8日15时,在持有该股票2.5万股的情况下,购进1.5万股。次日14时,卖出1万股
【答案】BC
【考点】大额股票买卖的汇报问题
【详解】《证券法》第86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A项:甲持有该上市公司的股份没有达到5%,可以自由购买该公司股份,A项符合法律规定。D项与此相同,符合证券法的规定。B项:乙在6月8日已持有该公司5%的股份,根据上述规定,乙应在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而乙在第二天卖出1万股,显然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同理,C项也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BC为应选项。
3.(1999-3-65)以下各项中,哪些是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必须遵守的规定?
A.借款人不提供担保的,一律不予贷款
B.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C.贷款银行的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
D.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贷款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
【答案】CD
【考点】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必须遵守的规定
【详解】根据《商业银行法》第36条的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由此可知,商业银行既可以发放担保贷款,也可以发放信用贷款。因此,A项错误。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0条的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由此可知,商业银行不能向关系人信用贷款,但可以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因此,B项错误。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39条的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2)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3)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4)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5)中国人民银行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由此可知,CD项正确。
4.(1999-3-66)下列商业银行同业拆借的行为,哪些违反了法律规定?
A.约定拆借期限为6个月
B.用拆入资金发放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
C.拆出资金为交足存款准备金之前的闲置资金
D.将拆入资金用于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答案】BC
【考点】商业银行同业拆借行为的法律规定
【详解】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6条的规定: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同业拆借期限根据新修订的《商业银行法》没有规定,因此,本题应选BC。
5.(1999-3-72)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政府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A.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因资金困难无力偿债,向人民法院提出彼产申请
B.原用地单位系国有企业,现已通过股份制改造,被一家私营企业控股
C.县政府超越批准权限,将一片农用地批给某外商用于建设别墅区
D.某工厂的自用铁路,因该厂转产,长期弃置失修,现已经核准报废
【答案】CD
【考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
【详解】A项中,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土地使用权应被列为房地产公司的破产财产。B项中,该国有土地可以作价入股,不能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因此,AB项不正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I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D项中的某工厂的自用铁路已经核准报废,属于此条第(五)项。因此,D项正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此条,县政府无权批准将农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8条的规定:“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县政府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C项正确。
6.(1999-3-75)张某自1980年7月起在甲企业工作,1998年7月失业,下列有关张某失业保险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张某可以领取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B.张某可以领取最长不超过18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C.设张某1999年1月重新就业,则张某仍能领取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D.设张某于1998年10月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则张某丧失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权利
【答案】AD
【考点】失业保险
【详解】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本题中的张某依法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本题中,张某工作了18年,因此张某可以领取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救济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5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根据此条规定,设张某1999年1月重新就业,则张某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因此,C项错误。D项中的张某于1998年10月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属于上述法条规定的第(五)项,张某丧失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权利。因此,D项表述正确。
7.(1999-3-76)某村十余户农民从甲供销公司购得乙农药厂生产的"立杀净"杀虫药,按说明喷洒于农作物上,但虫害有增无减,以致错过灭虫时机,当年农作物欠收,损失4万余元。经查,该杀虫药系乙农药厂未按标准生产的劣质农药。下列关于此案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该十余户农民应以乙农药厂为被告要求赔偿损失
B.该十余户农民应以甲供销公司为被告要求赔偿损失
C.该十余户农民既可以甲供销公司为被告,也可以乙农药厂为被告要求赔偿损失
D.设该十余户农民起诉则其既可以推举代表人参加诉讼,也可以单独另行起诉
【答案】CD
【考点】产品质量损害赔偿
【详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4条的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因此本题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此条明确了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的连带责任。因此,本题的该十余户农民既可以销售者甲供销公司为被告,也可以生产者乙农药厂为被告要求赔偿损失。所以C项为正确答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因此D项正确。
8.(1999-3-77)下列有关《劳动法》适用范围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适用《劳动法》
B.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帮工适用《劳动法》
C.家庭聘用的保姆适用《劳动法》
D.在国家机关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
【答案】AB
【考点】劳动法适用范围
【详解】根据《劳动法》第2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A项中,外商独资企业属于中国法人,其职工当然适用《劳动法》。B项中,个体工商户属于个体经济组织,其聘用的帮工适用《劳动法》。C项中,家庭不属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其聘用的保姆不适用《劳动法》。D项中,在国家机关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才应该适用《劳动法》,而属于公务员编制的应适用《公务员法》。因此,AB项为正确答案。
9.(2000-3-66)甲饭店招用乙某为服务员,双方签有聘用协议。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因甲强迫乙加夜班,乙可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B、因甲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付给乙工资,乙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C、在试用期内,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D、甲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乙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答案】BCD
【考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详解】根据《劳动法》第3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BCD正确。A项中,没有明确用人单位是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劳动,因此A项不应选。
10、(2000-3-67)依照劳动法,通地协商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主体除企业、个体经济经织外,还有下列哪些主体?
A、部队B、国家机关
C、事业组织D、社会团体
【答案】BCD
【考点】劳动合同的主体
【详解】根据《劳动法》第2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因此BC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