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经济法分类真题及解析1
作者:未知 申领版权
2011年03月10日 共有 1094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1.(1999-3-21)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能否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A.证券公司均可以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B.证券公司均不得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C.证券公司只能从事由包销产生的证券自营业务
    D.一部分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答案】D
    【考点】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
    【详解】证券公司的业务内容有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业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定的其他证券业务。证券经纪业务是指接受客户的委托,代其买卖证券的法律行为。证券自营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和利用自己的资金买卖证券以达到获利目的的证券业务。证券承销业务是指在证券发行过程中,证券公司接受发行人的委托,代理发行人发行证券的活动。我国2005年出台的《证券法》第125条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证券经纪;(二)证券投资咨询;(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四)证券承销与保荐;(五)证券自营;(六)证券资产管理;(七)其他证券业务。”由此可知,我国只有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因此D项正确。
    
    2.(1999-3-22)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证券交易所的总经理由下列哪个机构任免?
    A.证券业协会
    B.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C.证券交易所会员大会
    D.证券交易所理事会
    【答案】B
    【考点】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的任免
    【详解】《证券法》第107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设总经理一人,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3.(1999-3-23)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其首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下列选项哪一项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的法定条件?
    A.该债券的期限为1年
    B.该债券的实际发行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C.该公司的净资产额为人民币1.5亿元
    D.该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0个月的利息
    【答案】D
    【考点】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
    【详解】《证券法》第57条规定:公司申请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据此AB项正确。
    《证券法》第16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据此C项正确。
    该公司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必须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因此D项错误。
    
    4.(1999-3-26)下列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
    B.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下与国家财政部共同执行货币政策
    C.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
    D.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与国家财政部共同执行货币政策
    【答案】C
    【考点】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详解】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同时,第7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本题应选C
    
    5.(1999-3-28)甲、乙两人在机械厂的同一车间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乙右臂伤残。有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假设乙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由机械厂另行安排工作,则机械厂仍不得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B.乙所受损失应向甲要求赔偿
    C.机械厂工会对该厂解除与甲或乙的劳动合同无权提出意见
    D.机械厂在对乙作出相应经济赔偿的前提下可以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答案】A
    【考点】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
    【详解】《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本题中,乙在工作时间,因甲的疏忽大意而操作不当,致乙右臂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一)项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乙某应认定为工伤。即使乙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由机械厂另行安排工作,则机械厂仍不得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因此,A项正确。

    

 

相关新闻

国际私法真题10
国际私法真题9
国际私法真题8
国际私法真题7
国际私法真题6
国际私法真题5
国际私法真题4
国际私法真题3
国际私法真题2
国际司法试题1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金融资本与民主
选票政治与黑帮(2010-11-08 22:50:33)
国际私法真题10
国际私法真题9
国际私法真题8
国际私法真题7
国际私法真题6
国际私法真题5
国际私法真题4
国际私法真题3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