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园囿建筑。如御园、宫囿、花园、别墅等。
六、祭祀性建筑。如文庙(孔庙)、武庙(关帝庙)祠宇等。
七、桥梁及水利建筑。如石桥、木桥、堤坝、港口、码头等。
八、民居建筑。如窑洞、茅屋、草庵、民宅、庭堂、院落等。
九、宗教建筑。如佛教的寺、庵、堂、院,道教的祠、宫、庙、观,回教的清真寺,基督教的礼拜堂等。
十、娱乐性建筑。如乐楼、舞楼、戏台、露台、看台等。
从50年代开始的当代中国建筑艺术,曾有过一段曲折的发展历程,我认为,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50年代中期以前,以当时被称作“民族形式”的创作方式为主导,是二、三十年代开始的“民族形式”建筑运动的延续,主张将宫殿、庙宇有传统建筑样式赋予新建筑,如北京友谊宾馆、重庆人民大会党、长春“地质宫”、北京三里河“四部一会”办公楼等,都有一个琉璃瓦大屋顶。其思想基础是“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对爱国建筑师所起的激励作用。但这种创作企图将曾适用于木结构和手工业方式建造的传统样式加入功能、构料、结构、施工方法及人们的审美情趣都与之大不相同新建筑上面,除了某种特殊情况,肯定不能成为方向。
第二阶段从50年代中至60年代中,可称为简约化时期。由于“民族形式”建筑的昂贵,很快就引起了注意并加以纠正。但这种纠正多半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行政行为,缺乏理论深度,一时间,似乎节约成了一切,放弃了对建筑的艺术和文化品格的追求,许多作品比较平庸。只是因为庆祝国庆十周年,在一些特殊建筑上也出现过一段对建筑艺术价值的肯定,如北京国庆十大工程中的人民大会堂、历史博物馆、民族文化宫、北京火车站、中国美术馆,人民英雄纪念碑等,多是在建筑上集中置放一个或数个缩小了的宫殿式屋顶,或者采用平顶。
第三阶段即“文化大革命”,可称为庸俗艺术论时期,在“突出政治”的气氛下,建筑被十分不恰当地要求体现某种被歪曲了的“政治”观念,在各地兴建的“万岁沦”、城市中心广场或其他城市标志性建筑中,就出现了可以称之为政治具象象征主义或抽象象征主义,以及无原则模仿北京十大建筑(如各地小少展览馆、博物馆、纪念碑甚至商业建筑)等的“创作方法”。具有象征主义大量使用只有政治含义的图案(红旗、五角星、火炬。向日葵),“万岁馆”的平面是一个图案化的“忠”字,甚至涉及某些建筑装饰的朝向;抽象象征主义主要采用数字象征手法,如雕像及基座的高度、广场分块的数目、纪念塔的层数,不管造型恰当与否,都以是否隐含某些政治含意为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