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旅游局: 根据《四川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小语种导游人才培养的意见》(川旅发〔2002〕25号),积极引导和支持已取得中文类导游资格证的人员逐步胜任小语种导游工作,适应旅游发展需求。省旅游局定于2003年3月组织小语种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试语种:除英语以外的其他外语语种。 2、考试方法:考试采取现场综合测评的方法,考试科目分为导游基础知识、政策法规、景点讲解三科。导游基础知识和政策法规采用口头提问的方式,中文回答;景点讲解用所报考的语种进行考试。 3、考试时间:2003年3月29日(星期六),在成都进行。 4、考试收费:根据国家旅游局《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旅人教发[1995]059号)和省物价局川价[1995]170号函的规定,2003年小语种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每人收考试费130元。 5、考试资料:2003年小语种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使用省旅游局人教处组织编写的《四川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复习教材》(上、中、下,2002年版)及国家旅游局1995年版外语教材,省旅游局、省旅游协会组织编写的《四川导游辞精选》(中国旅游出版社2002年版)作为小语种导游资格考试的参考资料。 二、报考条件 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小语种导游资格考试。 三、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03年3月5日至3月6日,报考人员直接到省旅游培训中心报名。市州考生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函报的方式,将报名表传真至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 (二)报名程序 1、报名人员复印或从网上下载《小语种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本人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交所在单位(待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2、报名时,报名人员须交已盖章的《报名表》、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并出示身份证、新报考人员(未有中文类导游资格证书)还需出示学历证、国家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含肝功能及两对半检查),由省旅游局审核。 3、领取准考证。 四、划线、发证 小语种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要素测评完后,考场工作人员当场向考生宣布考试成绩。由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成绩合格者由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核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联系人:邹雪梅 联系电话:028-86672424传真电话:028-8667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