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促进上海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改革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上海地区实际,现就本市200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者以上学历。 3.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础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4.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二、考试科目及要求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由笔试和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即口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中文类考生考试科目为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含旅游法规、职业道德、时事政策)、导游业务和导游基础知识。 英语类和日语类考生考试科目为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含旅游法规、职业道德、时事政策)、导游业务、导游基础知识和所报考的外语。 其他外语语种类考生考试科目为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含旅游法规、职业道德、时事政策)、导游业务和导游基础知识。 2、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即口试 口试分为两部分,即“导游讲解能力”和“导游规范服务能力与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 “导游讲解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对景区(点)知识的熟悉和语言组织表述能力。考生在参加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口试)的当天确定所要考的景区(点)。 中文类讲解景区(点)范围:东方明珠景区、外滩景区、人民广场景区、豫园景区和龙华景区。 日语类讲解景区(点)范围:东方明珠景区、外滩景区、人民广场景区、豫园景区、玉佛寺景区和鲁迅公园。 朝鲜语类讲解景区(点)范围:东方明珠景区、外滩景区、人民广场景区、豫园景区、玉佛寺景区和韩国临时政府旧址。 英语类和其他外语语种类讲解景区(点)范围:东方明珠景区、外滩景区、人民广场景区、豫园景区和玉佛寺景区。 “导游规范服务能力与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主要考核导游人员对工作职责、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及运用能力,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 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语种的语言进行口试。 3、报考英语或日语导游资格考试者,需参加相应外语笔试。英语或日语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的考生可免试相应的外语笔试。 4、加试外语:是指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者,申请报考其他语种导游资格证的考生,只需加试相应的外语笔试和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口试)。 5、2005年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不设补考。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获得资格证3年未从业的,资格证自动失效。 三、考试参考教材 1、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导考委编写的《2005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上海)纲》。 2、上海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写的2002版(2005年3月第五次印刷)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上海)系列教材,即《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导游基础知识》、《导游业务》、《现场导游实务》。 3、国家旅游局人事劳动教育司编写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外语教材。 4、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现场考试景区(点)介绍》(英语、日语、朝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