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司法考试考题来源大揭密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1日 共有 881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再非重点,显然重点永远是第一位的,而且重要的知识点在整个hr中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如去年占到85%的分数。考生想取得理想的成绩,通过hr,理所当然地需要把精力放在重点上,同时重点的内容相对于次重点和非重点,是相当有限的,只占到整个知识点的20%左右。帕瑞托是意大利的一位经济学家,他的法则就是我们熟悉的8/2原则。他认为20%的目标具有80%的价值,而剩余的80%的目标只有20%的价值。即重要的少数和不重要的多数。为了赢得有效的管理时间,应该根据价值来投入时间——把时间投入到有较大意义的目标中去。当琐细的事情花去大量时间的时候,也就没有了效率,不会产出太多成果。所以80%的精力和资源都要用到20%的有价值的部门上,在hr中,20%的重要知识点占据了85%的分数,我们理所当然把80%的精力放在这20%的知识上。所谓“要用到刀刃上”,就是这个道理。可以说,掌握了这部分内容就把握了hr的根本,就有了必胜的把握。既然每年都要考察这20%的重要的知识点,每年都会重复这些考点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情。此外,有些出题的老师是很忙的,在很忙条件下,要保证题目的质量,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把往届的真题改头换面,甚至都没有变化,照搬上去。历年都有重复题目的情况就不足为奇了。二、欲把握这些重点,就有必要有目的地做历年真题。历年的真题是经过命题组人员仔细的斟酌,反复的推敲才产生出来的,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仔细分析真题就很容易把握这种典型性和代表性,进而透过真题得出考试的重点所在。有的同学会说,我做真题是很随意的,不会有很多的目的性,也很少去分析真题所涵盖的知识点及内在的规律。对真题感性的认识虽然对学习法条及知识有所帮助,但这种帮助是有限的,需要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层面。做真题要反复做几次,力求完全掌握真题。“熟能生巧”是众所周知的道理,但道理归道理,实际生活中,没有几个人会按道理办事。许多同学在考前没有做过一遍真题,或者仅仅做过一次真题,已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没有人会感到奇怪,他们认为再做去年或者前年以至更早年份的真题没有太多的意义,只是多浪费时间而已。这种认识是极端错误的,此种对待真题的态度不足以使其把握考试的真正意图,在学习中也就不可能有的放矢。没有针对性的学习,是谈不上效率的,平时学习总是这种状态是可怕的,使其掌握的知识点少,理解肤浅,而且会逐渐丧失必胜的信心,有的甚至最后没有参加考试,出现这种结果并非耸人听闻,真正分析内在的逻辑关系,很容易就推导出这种结果,现实中也有这方面的案例。
    吐血hr试题大揭密

 

相关新闻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2)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5)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4)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1)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2)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1)
哪些产品受产品质量法的保护(3)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自己的想法续
自己的想法
自己的经历
法律讲座
律师思维模式及举列子
做律师的收获
像律师那样思考
自己的看法
拜师的方法
律师守则三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