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以法条、司法解释为主——我的司法考试经验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1日 共有 455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如有人耐着性子看到现在并在准备明年的hr,我想对他的建议是:1、保重身体;2、树立信心;3、务必加强对法理、刑法和民法理论知识的学习,务必对法条中的任何字样不要想当然和掉以轻心;4、平时一定要多看报纸了解国内外重大新闻,拓展视野,思考社会和民生。”教材是根本,这是我一直坚持的观点。
    我们必须把80%的时间都用在看教材上,做题只是起到一个锻炼法律思维、融会贯通的作用。
    我们看教材必须采用快速反复看的方法,防止看了后面忘了前面,千万不可指望1遍2遍就复习好教材。特别是在考前一个月,至少要把教材再看2遍。
    俺腆着脸也来抛块砖吧。
    俺干了七年工程师,在公司里也算骨干,老板挺器重。可是对工作越来越失去兴趣,于是在同学的鼓励下参加了今年的hr。
    俺的复习之路是这样滴:
    一、去年十月份开始踏上征途,首先是看《国家hr辅导用书》,认真仔细的看了两遍。
    二、看第一遍《国家hr必读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汇编》,对于书中标出的重点法条在理解的基础上背诵,其余的认真阅读。
    三、重新看《国家hr辅导用书》,看完相关的章节就去看相应的法规。如此又是一轮。
    四、做了一遍《国家hr历届考题名家解析》。
    五、根据做题的结果分析自己那些方面比较薄弱,又背了一遍法律法规汇编。
    六、把做过的历届考题名家解析又看了一遍,重点是自己做错的那些题。
    七、考前一周做了一套模拟题,考前二天把法规汇编里的刑法和合同法又背了一遍。以法条、司法解释为主--我的hr经验

 

相关新闻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2)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5)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4)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1)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2)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1)
哪些产品受产品质量法的保护(3)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自己的想法续
自己的想法
自己的经历
法律讲座
律师思维模式及举列子
做律师的收获
像律师那样思考
自己的看法
拜师的方法
律师守则三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