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民事诉讼法学标准预测卷(二)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848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名词解释: 1、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他国的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同等地享有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权利,并同等地承担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义务。 2、法院调解:是指当事人在审判人员主持下,自愿、平等地协商,达成协议,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3、司法协助:是指不同国家的法院之间,根据本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关系,彼此相互协助,为对方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 4、开庭审理:又称法庭审理,是指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活动。 简答题:
    1、简述海事证据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1)请求人是海事请求的当事人;
    (2)请求保全的证据对该海事请求具有证明作用;
    (3)被请求人是与请求保全的证据有关的人
    (4)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证据保全就会使该海事请求的证据灭失或者难以取得。 2、什么是先予执行,对哪些案件可以适用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指对于某些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另一方当事人预先给付其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谁诸执行的制度。
    下列案件可适用先予执行: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②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③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3、我国涉外仲裁的种类和特点。
    我国涉外仲裁,包括涉外经济贸易仲裁和海事仲裁两种类型。
    特点是:①涉外仲裁的性质属于民间仲裁;②涉外仲裁的对象具有涉外因素;③涉外仲裁的程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④涉外仲裁的裁决具有终局性。 论述题:
    试论述一般司法协助的途径。 (1)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 (2)通过外交途径进行;在我国与外国尚未缔结或者参加国际条约,但已建立外交关系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外交途径进行司法协助; (3)通过本国驻外国使领馆的途径进行;外国驻我国使领馆也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诉讼文书和调查取证,但通过此途径时,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未经我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个人不得在我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
    

 

相关新闻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2)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5)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4)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1)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2)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1)
哪些产品受产品质量法的保护(3)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自己的想法续
自己的想法
自己的经历
法律讲座
律师思维模式及举列子
做律师的收获
像律师那样思考
自己的看法
拜师的方法
律师守则三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