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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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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823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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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局隶属于国家工商hr总局,主管全国的商标注册与管理工作,负责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商标的注册工作,办理商标异议裁定以及注册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补证、注销等有关事宜,指导、协调、组织各地工商hr机关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依法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监督管理商标代理机构,研究拟定商标注册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商标国际条约、协定在中国的具体实施及承办商标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商标局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商标注册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负责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商标的注册工作,以及办理注册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补证、注销等有关事宜;负责办理商标异议裁定;依法撤销注册商标;依法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及假冒案件,指导本系统的商标办案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协助办理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和商标印制管理工作;依法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负责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商标的收集工作;负责商标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商标国际条约、协定在中国的具体实施及承办商标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商标局下设综合处、申请受理处、审查一处、审查二处、审查三处、审查四处、审查五处、国际注册处、异议裁定一处、异议裁定二处、商标档案处、变更续展处、法律事务处、案件指导处、监督管理处、hrhr处等16个职能处,编制245人。现有工作人员210人,其中审查员144人。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先后由中央私营企业局和中央工商hr局主管。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hr总局成立后,内设商标局。根据1982年颁布的《商标法》商标局主管全国的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各地工商hr机关对商标使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职权或应权利人请求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保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邮编:100820电话:86-10-68052266; 86-10-68027820; 86-10-68052266(语音咨询电话)传真:86-10-68013623网址:www.ctmo.gov.cn或www.sai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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