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定项选择题1、《产品质量法》第54条规定,对产品标识不合法的行为的罚则有:责令停产、罚款和没收三项处罚。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甲企业的产品标识不合法的行为作出了吊销该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关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这一行为错误的表述有:()A、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行为是其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表现B、根据合法行政原则中的职权法定内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这一吊销行为是违法的C、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吊销甲企业营业执照的行为是出于公共利益需要的,因而是合法的,应予肯定D、为了让行政机关更好地管理社会事务,应允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自行设定行政职权2、下列哪些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的范围A.科技部对其直接管理的科研机构申报的人事任免事项的审批B.教育部(外事司)对下属某大学出国考查的审批C.国家旅游局对某直辖市旅游局上报的申请开办国际旅行社的审批D.某市政府“馒头管理办公室”向“质优价低”的馒头零售企业颁发的“放心馒头”证书3、下列关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承接模式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征纳税款的决定不服,必须先申请复议B.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C.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治安处罚不服的,应当先申请复议D.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事实上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服,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无须经过行政复议4、人民法院在下列何种情况下,应当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A、某公民王某起诉区工商分局不履行保护其人身自由权职责的B、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C、被告对原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合法,但略显不公的D、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事后失去立法依据而需要调整的5.下列关于国家赔偿期限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人民法院审理确认案件,应当自送达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定B.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人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C.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未告之赔偿请求人诉权或者起诉期限,致使赔偿请求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赔偿请求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计算,但逾期的期间自赔偿请求人收到赔偿决定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D.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确认申诉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确认或者不予确认的裁定。需要延长期限的,报请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期两个月6、某县公安局刑警队警官张某正在办理一件刑事案件,其主犯王某在逃。周五下班后张警官着便装,在一餐厅与女友共进晚餐,因就餐人多,女友因抢占座位与邻座另一食客发生口角,张某遂与该食客发生争吵、撕打,致使其轻微伤。在餐厅经理的调解下,张警官赔偿给该食客50元作医疗费。嗣后,张某与女友继续进餐,期间发现左前方的食客恰为其办案中在逃的主犯王某,张某马上对其进行抓捕。由于王某拒捕,二人扭打中将餐厅中部分桌椅、餐具损坏。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张某与第一位食客的撕打属于个人行为,由其自身履行赔偿义务B、张某与逃犯王某的扭打是行使职权行为,发生的损失和损害由所属公安局承担C、张某与逃犯王某的扭打行为是个人行为,因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不具备行使职权的条件D、张某与逃犯王某的扭打行为是行使职权行为,因为张某是履行职责和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7.某省会市人民政府为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保护该市的化肥行业,作出了一项规定,凡外地生产的化肥进本地区销售,必须取得市农业局核发的准销证,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的由作为主管机关的县(区)农业局处于2万元以下罚款。某农机公司位于该市西城区,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南方引进并销售尿素化肥。西城区农业局对某农机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以下问题:①该省会市人民政府对该项许可的设定()A、不违反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设定权的规定B、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设定权的规定C、可以就此事项提请所在省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加以设定D、可以作为临时性的许可加以设定②若某农机公司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为()A、该市人民政府B、西城区人民政府C、该市农机局D、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③某农机公司在对2万元罚款不服申请复议时,对作为其依据的该项规定:()A、不能提出审查申请B、可以单独提出审查申请C、以该规定不合法为由提出审查申请D、只能一并提出审查申请四、简答题一、某市工商hr局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以自己的名义对承租人防工程做经营场所的某保健品公司进行检查。其执法人员五人到场,执法人员口称,将查封该公司,因为举报电话称该保健品公司涉嫌生产(组装)伪劣保健品。在对该公司的产品逐一检查后,发现均为专利产品,不构成伪劣产品。但执法人员,仍将该公司处于半地下室经营场所的8间房屋予以“查封”,形式是将公司惟一出入的大门铁栅栏上锁,用原公司的二把小锁,次日又加了一把大锁,三把锁的钥匙均由执法大队人员掌控,该状态一直持续了8个月。其间,二次地下室的自来水跑冒漏水,将公司的专利产品淹没,致使其腐烂变质。请问:1、该保健品公司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2、该保健品公司可以提起何种性质的诉讼?其诉讼请求如何确定?3、该保健品公司能否一并提出赔偿的请求?其标准如何确定?二、某甲和某乙系同村邻居。某甲住房前北侧历史上形成有一条东西老道,是某乙出入的惟一道路。1998年某甲向村乡提出宅基地申请,经村乡批准并领得建设许可证后,某甲建起了超出某乙住房前2米的房屋3间。此后,某乙仍从老道上出入。1998年某甲开始在通道放置杂物,进而挖沟,致使某乙家难以通行,村乡多次调处未果。为此,乡人民政府于2000年作出《关于某甲、某乙通道纠纷一案的处理决定》,确认某甲门前老道位置;某甲主屋前檐向南3米处为东西路北口,北口向南2米处为东西路南口,某甲不得在通道上设置障碍物影响通行。某甲对乡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1、某甲可否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即要求法院一并解决与某乙的相邻关系的纠纷?2、在行政诉讼进行过程中,某甲不顾乡政府的决定,在通道上设置障碍致使某乙无法通行,乡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是否准许执行?3、在本案中,如果某甲既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继续在通道上设置障碍,谁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在某甲诉乡政府的行政诉讼中,某乙应当是什么诉讼地位?五、分析或论述题某村李某结婚成家单过,遂向乡政府提出宅基地审批的申请,请求盖五间瓦房。乡政府报县政府批准,在村东南角占用三分耕地批准其作为宅基地之用。李某被许可建房后,即投入10万元人民币动工建房,5间瓦房盖至近完工时,突然接到乡政府的通知,内容为房子停建且应拆除,理由是在其东南方十米处地下发现了一处汉墓,省文物局马上准备发掘,李某的住宅不能再建。问李某在法律上应获得怎样对待?其背后反映的行政法原理是什么?(论述题的答题要求:1、不少于要求的字数,标点符号占一格。2、字迹工整,适当分段。3、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4、在运用行政法、民法的基本原则,结合给出的案件材料来阐述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时,一定要联系宪法、法理的理论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