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网络普及以来,垃圾邮件也随着网络的普及而泛滥。对于那些合法或者非法的广告商来说,发送数以百万计的电子邮件只不过需要轻轻一下鼠标即可。因此对于他们来说,发送一封邮件和发送成百上千封邮件的成本是一样的。但是对于这些邮件的接收者来说,所花费的代价却是高昂的。根据欧盟最近的研究,全球在垃圾邮件上的浪费每年达到了94亿美元1。据估计,在美国垃圾邮件给每个用户所带来的资源浪费也达到了每月至少1美元。这种资源上的浪费主要源自垃圾邮件对网络流量的占用,来自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ISP厂商的报告就显示在其电子邮件网络流量中,垃圾邮件所占的百分比就达到了近40%。甚至有人认为,垃圾邮件的失控是Internet时代最大的经济悲剧。反垃圾邮件的呼声已经越来越高,甚至已经引发了诉讼。一、对付垃圾邮件碰到难题——何谓“垃圾邮件”尽管垃圾邮件已经被告上了法庭,并且被裁决为不合法;或是发送垃圾邮件的机器的地址被列入了黑名单,但是垃圾邮件还是屡禁不止,原因何在?部分原因在于禁止垃圾邮件的标的制定得不合适,通常来说太过宽泛。其效果不仅阻塞了垃圾邮件,同时也影响了合法消息的传播。虽然目前关于垃圾邮件的立法一时间呈繁荣之势,但是在实践中人们却发现,如何定义垃圾邮件以及确保反垃圾邮件和垃圾邮件阻截程序如何不影响合法邮件的传播成了难题。由谁来确定哪些是或者不是垃圾邮件呢?如何确定罚戒的界限呢?如果某人一次发出了大量的邮件,这一定意味着这些邮件就是垃圾邮件么?例如对于这最后一个问题,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可是立法者和垃圾邮件阻截器通常是基于此而工作的。二、案例分析有一个案例的出现让上面提到的关于垃圾邮件的种种问题成为了热点,这就是MAPS vs Experian eMarketing Inc.公司案。Experian公司运营Exactis.com网站,它通过邮件向客户发送信息。而Mail Abuse Prevention System(即防止邮件滥用系统,简写为MAPS)作为一个着名的反垃圾邮件组织,将Experian的行为判定为发送垃圾邮件,并且要求其停止发送行为。同时,MAPS要求Experian采用一种双向选择,即要求它在客户再次进行确认后方可将其列上某电子邮件的列表。MAPS维护了一个IP地址hr,其中记录着被其认为是发出垃圾邮件的机器的地址。ISP和网站们会连接到该hr,并且基此阻塞来自这些地址的机器所发送的电子邮件。MAPShr自Paul Vixie创建以来就是为了避免自己的hr受到垃圾邮件的骚扰,后来他将该hr搬上网,并且允许别人使用。两年前他将该hr转为商业运作,并且开始与大型网站签署授权使用合同。当MAPS和Experian之间的谈判破裂后,MAPS将该公司的IP地址列入了黑名单。Experian因此立即对MAPS起诉,并且向法庭寻求提前执行令,要求将其立刻从黑名单上划掉。后来双方达成了一个协议,协议中规定MAPS除非首先得到法庭的允许令,才能将Experian列入其黑名单;而Experian则依旧可以继续采取其单方选择发送邮件的形式。该案无疑帮助Experian赢得了划分垃圾邮件界限的一战。但是垃圾邮件发送者和合法Internet商务运营商之间的界限如何划分是该案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所在。三、如何定义垃圾邮件当然,MAPS对此案的意见完全相反。MAPS将某地址列上黑名单的标准不仅仅在于将用户列上电子邮件列表是否采用了“双向选择”。要被列上这个名为Realtime Blackhole List的黑名单,首先必须有人向MAPS提出申诉,只有当个人无法解决这些垃圾邮件问题时,MAPS才会介入;并且MAPS还将试图与垃圾邮件发送者一起来解决垃圾邮件产生的问题。只有当MAPS也无法帮助垃圾邮件发送者停止发送垃圾邮件时,该地址才会被列入黑名单。据估计,目前大约有40%的网上邮件受到MAPS系统的保护,黑名单上的网址数目超过了3000个。当然这并不是垃圾邮件黑客的实际数目,因为一个大型网站通常可能有几百个IP地址。MAPS自认为是扞卫公众利益的组织,他们认为自己的角色同消费者协会类似。如果那些网站不符合它所制订的比较合理的标准,它就向最终用户提供是否愿意接收来自这些站点的邮件的选择。也有一些人对MAPS的做法产生了质疑。例如假若一个IP地址被列入了黑名单,那么由其发送的全部邮件都会被阻塞,就连其中的合法邮件也不能幸免;而且ISP们也面临着MAPS标准的压力,如果不加以改变遵循MAPS标准的话,就可能面临被阻塞的命运。对此MAPS反驳认为,其hr用户是否会采取措施来阻塞来自这些地址的电子邮件是他们自己的选择,MAPS本身只是提供参考,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而被列上黑名单的公司当然会认为这是一种诽谤。至少有5家公司已经同MAPS发生了法律纠纷,其中一家网上民意测验公司Harris Interactive Inc.同意采纳MAPS的双向选择标准,而包括ISP厂商Media3 Technologies在内的4个公司与MAPS达成了协议。四、反垃圾邮件立法对于垃圾邮件的状况,美国联邦和州政府纷纷加入了反垃圾邮件的运动。几年来,美国有几个州纷纷通过了反垃圾邮件的法律,但是这些法律在法庭上遭到了挑战。加州一反垃圾邮件法令被Ferguson v. Friendfinder Inc. 307309一案作为法律依据,但是却被旧金山法院裁决其中的一个条款违宪,因此该案进入了上诉阶段;America Online Inc.诉色情站点Netvision Audiotext Inc.一案也引用了弗吉尼亚州制订的反垃圾邮件规定,但是倡导在线民事自由的组织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却因为该案所引用的这个规定对原告有利而给予了关注,认为该规定对何为垃圾邮件并未加以定义,实际上是让ISP自己对此作出判断。还有好几项联邦反垃圾邮件法案被提议,但是均未通过。去年美国国会推出了商业电子邮件法案Commercial Electronic Mail Act of 20012其中规定这类邮件如果不想被归为垃圾邮件,就应当带有特别的标记,并且带有可以由用户选择是否接受的指示。参议院也提出了类似的法案S.630。虽然很多人认为应当通过范围更广泛的反垃圾邮件立法,但是对于反垃圾邮件立法,也有另一些业界人士认为界定不清的反垃圾邮件法案实际上比没有反垃圾邮件法律还要严重。因为在界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实际上没有比这样的法律更容易让人钻空子。对于反垃圾邮件立法来说,反对者既有垃圾邮件的支持者,也有反对者。包括美国寿险协会、保险公司协会、银行联盟都反对这样的立法,认为强制实施这样的法律可能会导致各种麻烦事泛滥。而反垃圾邮件组织也并不支持这类法律的出台,害怕反而会妨碍对垃圾邮件的禁止,或者无必要地提高ISP的运营成本。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组织就称,他们被要求支持通过美国联邦关于反垃圾邮件的立法,或者采纳其他反垃圾邮件的方法,而实际上他们认为,由最终用户自己来安装某种可以过滤邮件的工具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五、其他问题更加让人关注的是手机问题。因为现在的手机可以发送短消息,而如果通过短消息的方式来发送垃圾消息的话,问题就严重多了。相比电子邮件可通过设置过滤器过滤垃圾邮件来说,手机上的消息难以进行消息过滤,而且接收者通常也不能在没有阅读过短消息之前就将其删除,因此对于短消息来说,垃圾消息的问题可能带来更为严重的后果,人们更难区分所接收到的到底是不是垃圾消息。最严重的是,手机用户自己要为这些垃圾消息来支付费用。目前的反垃圾邮件立法并未涉及手机,而且也难以涉及,因为规范无线通信是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法律体系。因此人们希望反垃圾邮件如果进行立法的话,还要考虑是否能够把手机短消息包括进去。□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课题项目79730010项目研究的部分成果参考文献1 EU关于垃圾邮件所造成浪费的统计报告,http//europa.eu.int/ISPO/services/press/i_press_february_2001.html2 美国国会2001年商业电子邮件法案Commercial Electronic Mail Act of 2001, http//www.house.gov/commerce/markups/03282001/03282001.htm【关于转载文章及付酬的声明】此篇文章原登载于《电子知识产权》杂志。本网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三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hr网络着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予以合法转载。本网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准备了相应的稿酬,但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支付。如您是这篇文章的着作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请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在确认您的身份后将予以支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意见,请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将在进行核实后24小时内采取相关措施。谢谢合作!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电话:65518443邮件:deofar@vip.sina.com